1.測量原理
儀器由振蕩器,放大器和指示器等部分組成。其測量原理可參看圖。
圖中:E為振蕩器產生的標準電壓;Rx為電導池的等效電阻;m為標準電阻器;Em為Rm上的交流分壓。
由歐姆定律及圖可得:
由此可見,當Rm、E為常數時,溶液的電導度有所改變時(即電阻值Rx發生變化時),必將引起Em的相應變化,因此測Em的值就反映了電導(G)的高低。Em訊號經放大檢波后,由0—1mA電表改制成的電導度表頭直接指示出來。
2.使用方法DDS-11電導儀的板面圖如圖所示。
為保證測量準確及儀表安全,須按以下各點使用;
(1) 通電前,檢查表針是否指零,如不指零,可調整表頭調整螺絲,使表針指零。
(2) 當電源線的插頭被插入儀器的電源孔(在儀器的背面)后,開啟電源開關,燈即亮。預熱后即可工作。(3) 將范圍選擇器5扳到所需的測量范圍(如不知被測量的大小,應先調至zui大量程位量,以免過載使表針打彎,以后逐檔改變到所需量程)。
(4) 連接電板引線。被測定為低電導(5μΩ-1以下)時,用光亮鉑電極;被測液電導在5μΩ-1-150mΩ-1時,用鉑黑電極。
(5) 將校正測量換檔開關扳向“校正”,調整校正調節器б,使指針停在指示電表8中的倒立三角形處。
(6) 將開關4板向“測量”,將指示電表8中的讀數乘以范圍選擇器5上的倍率,即得被測溶液的電導度。(7)在測量中要經常檢查“校正”是否改變,即將開關4扳向“校正”時,指針是否仍停留在倒立三角形處。